云南银保监局关于张宇春任职资格的批复
  
  云银保监复〔2021〕382号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宇春拟任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华金租发〔2021〕169号)等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宇春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聘任文件报送我局。逾期未到任,此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云南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