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光科技”)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以部分船艇模具、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向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湖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7000 万元,期限为 3 年。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夫妻拟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进行连带责任担保且被担保人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上述额度已包含在 2021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与鄱阳湖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58400379X3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 20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10-12
  
  营业期限:2011-10-12 至 2041-10-11
  
  法定代表人:肖国华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交易咨询、投资业务、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江西省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鄱阳湖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鄱阳湖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公司部分船艇模具、设备等资产。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交易标的在交易前归属公司所有。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物(标的资产):公司部分船艇模具、设备等资产。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融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3 年,自起租日起算。
  
  本次公告涉及的担保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尚未签订,实际融资金额、租金支付方式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本次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该交易事项。
  
  六、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部分船艇模具、设备等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不影响公司
  
  资产正常使用,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