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恒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贷款利率: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21年12月17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恒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融资租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根据业务需要分期投放,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委托贷款将用于恒源融资租赁的日常经营活动,本金到期一次还清,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
  
  本次公司向恒源融资租赁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贷款合同》暂未签订。
  
  二、恒源融资租赁基本情况
  
  恒源融资租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主要经营: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恒源融资租赁未经审计总资产52,826.04万元,净资产50,901.15万元;2021年1-9月,恒源融资租赁营业收入
  
  1,131.80万元,净利润901.15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向恒源融资租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根据业务需要分期投放,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本次向恒源融资租赁提供的委托贷款从公司自有资金中支付,恒源融资租赁向公司还款的方式:本金到期一次还清,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恒源融资租赁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公司在确保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30,000万元。无逾期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