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42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李泊言、付强、游宇、刘世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银监罚决字〔202142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泊言、付强、游宇、刘世强

单位

名称

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夏泓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为虚假并购交易提供融资;

2.未经批准向商业性房地产提供融资;

3.借道融资租赁公司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4.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

5.未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6.内部管理存在缺陷。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机构罚款共计450万元;对李泊言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付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游宇警告;对刘世强警告并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