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42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李泊言、付强、游宇、刘世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4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李泊言、付强、游宇、刘世强 |
单位 |
名称 |
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夏泓波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1.为虚假并购交易提供融资;
2.未经批准向商业性房地产提供融资;
3.借道融资租赁公司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4.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
5.未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6.内部管理存在缺陷。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机构罚款共计450万元;对李泊言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付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游宇警告;对刘世强警告并罚款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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