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2022年银行按揭、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融资租赁销售是商用车行业通行的销售模式,公司提供客车回购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回购担保风险是可控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在25亿元总额度范围内提供客车回购担保(山重租赁有限公司总额度5亿元;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亿元;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亿元;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亿元;宁普时代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1亿元、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亿元、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亿元、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亿元、其他融资租赁公司4亿元,总金额25亿元)。
  
  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银行按揭、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担保额度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 留 平 温 德 成 赵 毅 红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