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银保监局关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批复
  
  云银保监复〔2022〕107号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22年绿色金融债券的请示》(华金租发〔2022〕4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绿色金融债券。
  
  三、你公司应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能效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5〕2号)等有关要求,将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租赁项目。
  
  四、你公司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我局书面报告。
  
  云南银保监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