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0〕2号)及《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若干措施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厦金管规〔2020〕4号)的要求,经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共有16家融资租赁机构拟获得2021年度业务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1.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厦门大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一银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
  
  5.厦门欣弘裕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厦门兆阳创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厦门国贸恒信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8.国贸盈泰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
  
  9.厦门农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厦门恒驰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厦门星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2.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3.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14.厦门金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5.厦门市新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厦门百应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现予以公示并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示期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2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处反馈。
  
  联系电话: 2853838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