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东疆金融局关于同意天津轨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函》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金监规范〔2021〕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向新区各开发区延伸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核准天津轨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西昌道200号铭海中心2号楼-5、6-709-1。

  二、核准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出资5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100%。

  三、核准天津轨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天津轨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登记事宜,并自完成相关手续10日内报备东疆综合保税区金融局。

  此复。

  2022年6月24日

  (市金融局联系人:李澄路,联系电话:58980053;

  东疆金融局联系人:田玢,联系电话:25600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