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49号)显示,因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违规为某地方政府项目提供融资安排,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上海银保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做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决定,并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2年7月18日。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第二点第(一)项、第三点第(二)项、第五点第(三)项等有关规定。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49号

被处罚机构

情况

名称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金剑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该公司违规为某地方政府项目提供融资安排,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第二点第(一)项、第三点第(二)项、第五点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