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的决策部署,增加制造业和服务业现实需求、提振市场信心,人民银行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专项支持金融机构以不高于3.2%的利率向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更新改造提供贷款。

  公告指出,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以上,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本金100%提供资金支持。

  支持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对于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目的,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有利于扩大制造业市场需求,推动消费恢复成为经济拉动主力,增强发展后劲。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议定事项,人民银行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制造业等领域发放贷款支持设备更新改造。

  东方金诚研究团队认为,总体上看,此项政策工具可能产生三个效果:促投资、宽信用、兼顾内外平衡。

  从支持领域看,设备更新再贷款主要指向社会领域、新基建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等,直接作用是促进这些领域设备更新投资。

  该研究团队判断,这意味着四季度社会领域投资有望保持两位数高增长势头,继续为促投资发挥积极作用。数据显示,1-8月该领域的投资增速为14.1%,大幅领先整体固定资产投资累计5.8%的增长水平。同时,加强社会领域投资,也有助于补强短板,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领域为教育、卫生健康、文旅体育、实训基地、充电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等10个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

  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实行名单制管理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实行名单制管理。发展改革委依托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会同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形成分领域备选项目清单。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清单内项目发放贷款。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月发放。

 对于金融机构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不高于3.2%的利率向清单内项目发放的合格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资金支持。

  评价政策实施后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东方金诚研究团队认为,政策支持新基建和制造业转型升级领域的设备更新,短期内也将起到推高相关领域投资增速的作用,长期看则有助于推动经济全面转型升级。

  “设备更新再贷款工具具有长短结合的政策效果。由于设备更新再贷款支持的信贷利率降至不高于3.2%,远低于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6月为4.16%),这也将在短期内激发相关主体信贷需求,助力宽信用进程。”

  东方金诚研究团队判断,9月至年底,新增人民币贷款将持续处于同比多增状态。推出该项政策也意味着在外部金融环境大幅收紧、全球汇市剧烈波动的背景下,货币政策稳增长更加注重兼顾内外平衡,强调精准发力。

  融资租赁或将面临巨大挑战

  大多数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irr在6-8%,除非少数极优质客户可以做到4-5%,商租公司的租赁irr一般在8-10%。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符合条件的部分领域设备更新贷款执行3.2%,实际利率执行在0.7%,这无疑会对6万亿的融资租赁市场会产生较大的影响,肯定会有一部分客户会转向这部分贴息贷款,估计会出现几千亿的规模,这无疑对巨大的融资租赁市场会产生影响,但是从融资租赁市场的长期来看,市场的需求仍旧旺盛,特别是监管对于租赁政策的趋严,直租市场的需求会逐步增长,未来如果银行开放设备贷款类产品,银行的产品、资金便捷率是租赁公司无法抗衡的,这无疑将会是租赁巨大的冲击,对于租赁公司的未来的路任重道远。

  关于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实行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预备通知

  9月23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专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实行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根据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9月7日和9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指出,对教育、卫生健康、实训基地、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以不高于3.2%的利率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对商业银行予以专项再贷款支持,专项再贷款额度2000亿元以上,尽量满足实际需求。中央财政为贷款主体贴息2.5%,今年第四季度内更新改造设备的贷款主体实际贷款成本不高于0.7%(2年内,超过2年的利率不高于3.2%)。

  二、工作流程

  本次贷款贴息项目从国家重大项目库进行报送,申报流程及相关操作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类似。由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牵头,各分领域由省发展改革委各专业处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推送,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推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反馈中国人民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推送给21家全国性银行,由银行自主审贷放贷、自担风险,项目单位配合银行做好贷款申请和放款工作。项目申报前,应提前与其中一家银行进行对接,确定贷款意向银行。

  21家全国性银行名单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三、支持领域及分工

  (一)教育。重点支持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实训等重大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社会处)

  (二)卫生健康。重点支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开展诊疗、重症、康复、科研转化等设施建设所涉及的医疗设备购置。(社会处)

  (三)文旅体育。重点支持经营性体育场馆、健身活动场所、训练培训基地等体育运动基础设施重大设备购置更新;支持户外运动投资运营主体开展户外运动的重大设备购置更新。(社会处)

  (四)实训基地。重点支持依托职业院校或企业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重大设备购置及更新改造。(社会处)

  (五)充电桩。重点支持公共充电场(站)大功率快速充电设备更新配置及智能网络化升级和安全性改造所涉及的设备购置更新;支持公路沿线服务区内充电设施建设或设备扩容升级所涉及的设备购置更新。(基础处)

  (六)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重点支持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地下综合管廊内管道设备、监测及预警系统和装备等购置及更新改造。(投资处)

  (七)新型基础设施。重点支持市政、交通、能源、矿山、制造领域5G应用所需信息通信设备购置改造;支持国家枢纽节点数据集群建设数据中心、超级计算中心所需设备购置;支持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算力150P以下)信息设备购置改造;支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研发设备仪器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高技术处)

(八)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制药业龙头企业聚焦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迭代升级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方面的现有设备和软件系统;支持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搭建产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和合作伙伴数字化改造;支持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科技工业等重点行业企业,购置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和系统。(省能源局、农经处、基础处、工业处、高技术处、经贸处)

  (九)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重点支持石化、化工、冶金、建材、有色等高耗能企业加快绿色工艺技术、能量系统优化、高效节能设备、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降碳升级所涉及的先进成熟技术装备购置及更新改造,推动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支持重点领域骨干和能效领先企业加强前沿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应用中所涉及的设备购置及更新改造。(环资处、工业处)

  (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支持企业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信息化平台及回收物流体系建设、废旧家电拆解、废旧家电拆解产物循环利用所涉及的设备购置更新;支持企业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所涉及的设备购置更新。(服务业项目处)

  四、其他要求

  本通知为预备通知,相关内容以正式通知为准。根据国家会议精神,预计该项工作启动后,申报时间十分紧张,预计首批项目近2-3天完成推送,其余项目最迟9月底前完成推送。请各市务必抓紧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