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比选条件
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指派驻场律师)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由公司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商进行首次公开比选。
二、采购人概况与比选范围
1.采购人概况
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是国内首家由建筑央企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企业,注册资本34亿元,注册地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等。
经过六年发展,该公司业务已覆盖国内31个省市,累计投放近1500多亿元,获得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近1000亿元。截至目前,在70家金租公司中,该公司投放额、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排名前10,租赁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回报率等指标跻身前15,连续六年稳获主体信用AAA评级,稳居国内最大盾构机租赁服务商,先后获得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最佳产融结合创新企业”“项目租赁领军企业”“盾构机租赁领军企业”等荣誉,正朝着国内最具价值创造力、最具核心竞争力的产业系金融租赁公司目标迈进。
2.比选范围
2.1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满足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需要,更加有效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比选确定境内法律服务商,充分发挥外聘律师的专业优势,供本公司使用。
2.2本次比选范围为中国境内、办公地点在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可指派1名律师到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北京)提供驻场服务。采购人将根据律所提供驻场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确定2家律所作为合作方。
2.3本次比选确定的法律服务商服务期限为: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合作良好,经双方一致同意,可续约。
三、参选人资格及服务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参选人系在中国境内、办公地点在北京依法设立的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且设立5年以上。
2.业绩要求:近3年内,为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大型央企或其所属单位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服务且效果显著。
3.信誉要求:近3年内,律师事务所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以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被有关征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4.律师团队整体要求:专业、高效、经验丰富,律师团队保持稳定,团队关键人员能够全程跟进。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并能够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实际需要协调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团队成员近3年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以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被有关征信部门列为失信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有指派团队律师到中央企业(金融类)驻场业务经验的优先。
5.团队负责人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律师团队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执业或在金融机构从事法律合规工作10年以上,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
6.驻场律师的基本要求:
(1)全日制法学硕士学历;
(2)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3)吃苦耐劳,能适应短期出差;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书面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抗压能力;
(5)用人部门法务岗的相关要求。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中选人将合同转包给第三方。
8.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四、比选文件获取及递交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4日,09:00——11:00,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于2022年10月27日17:00前将比选文件发送至以下联系人处(原件发送至如下地址,电子版发送至如下邮箱):
联系人:张艳艳
电话:010-68093133/17610829907
邮箱:zhangyanyan@crccfl.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45号星座大厦4楼中铁金租风险管理部
3.本次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的方式,采购不组织预备会。
4.澄清及答疑:参选人有需要采购人澄清的问题,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2日前予以书面答复。
5.参选人无须递交参选保证金。
6.参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17:00,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一律予以拒收。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45号星座大厦4楼中铁金租风险管理部。
7.项目陈述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45号星座大厦5楼中铁金租第一会议室。
五、附件
1.比选文件获取记录表
2.授权委托书
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