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保易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保易特”)在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上增加融资额度并以公司持有的康保易特 100%股权为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年 7月 30日、2021年 8月 1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康保易特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最高债权额为 34,250.0001万元,公司以持有康保易特 100%股权质押给江苏金租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期间自债权确定之日起两年,该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长何佳先生、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兼总经理王可岗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康保易特以其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因子公司光伏项目实施所需,康保易特拟向江苏金租在原融资业务基础上增加申请融资额度 5,000万元,最高债权额不超过 5,710万元,公司为康保易特以上新增的债务继续以持有的康保易特 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将合计为康保易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融资本金的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期间自债权确定之日起三年,该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长何佳先生、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兼总经理王可岗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康保易特以其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康保易特与江苏金租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 方 担保方持 股比例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率 截至目 前担保 余额 (万元) 本次 新增 担保 额度 (万 元)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 是否 关联 担保

  易事特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 康保易 特新能 源有限 公司 100% 99.65% 29,774 .53 5,000 1.01%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康保易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23348022964L

  3. 成立时间:2015年 9月 16日

  4.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经济开发区

  5.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 法定代表人:何佳

  7. 经营范围:光伏支架、仪器仪表、五金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逆变器、数据中心集成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智能微电网等产品的制造、销售;新能源发电站的开发、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技术研究、工程项目技术设计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发电电力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新能源设备及电力生产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光伏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关联关系:康保易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保易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9. 股权结构:

  康宝易特系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康保易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康保易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3.债权方名称: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5,000万元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5,710万元

  6.担保期限:自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

  7.担保方式:公司以持有的康保易特 100%股权,即 1,000.00万元/万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股权为公司持有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股权派生权益即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8.担保范围:公司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债权确定期间内形成的下列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项下租金、手续费、名义货价等全部应付款项;

  (二)主合同项下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与其他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提供质押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增加融资额度符合其项目发展的进程,为其提供质押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康保易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新增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项目推进效率,促进光伏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目前,如实施本次董事会担保事项全部额度以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326,353.38万元,占公司 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6.20%;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88,501.17万元,占公司 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8.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7,645.97万元,占公司 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55%。

  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