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消息 日前,银保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在2016-2021年,存在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以及违规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的行为。上海银保监局要求,长江金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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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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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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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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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金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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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2016年至2021年,该公司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 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2. 违规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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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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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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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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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1月28日 |
同时,上海银保监局还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上海银保监局表示,2021年,金彦对长江金租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其给予警告;2018年起,徐亮对长江金租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2016-2017年,任远对长江金租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违规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的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