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下属泰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简介

  为落实泰州金改总体部署要求,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壮大市金控集团金融业务板块,完善“征信+小贷+担保+转贷+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资产管理”企业融资服务链条,打造门类齐全、功能完善、协同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持续提升产融结合与融融协作水平,加大对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市金控集团投资注册成立泰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招聘岗位

  泰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金融、贸易、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掌握金融相关法律、财税知识;熟悉融资租赁领域政策、法规,了解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动态,掌握融资租赁公司运作模式,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知识与经验。

  3.具有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的突出工作业绩。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敢于担当作为,具备下列任职经历之一,并取得良好业绩和业界口碑。

  (1)具有金融机构企业授信或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

  (2)近五年曾担任过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

  (3)近五年曾担任融资租赁公司副总经理满2年;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职业信誉和个人信用良好;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根据有关干部管理规定,在原单位受到停职处理的,受到降(免)职处理不满两年的;

  2.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立案调查的,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仍在影响期内的,因个人原因被国家有关执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个人征信不良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违反公司法及国有资产法等禁止担任高管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公示等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通过泰州国资公众号,泰州人才网,泰州市金控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登录祥泰云招聘报名系统http://218.205.43.198:30020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3日

  (3)报名材料。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扫描件;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相关任职文件、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个人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和自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扫描件。

  3.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面谈

  组建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应聘人员重点对自身工作经历、优势特长、主要业绩、熟悉领域以及针对所报岗位的认识和今后发展思路等进行客观、全面的展示。

  5.体检

  按综合评价打分排名确定意向人选1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意向人选组织考察和背景调查,审核人事档案,并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7.公示

  形成考察情况报告提交集团党委研究,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管理

  职业经理人实行契约化管理、市场化聘任和退出。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任期届满,根据考核结果与公司运营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薪资待遇

  职业经理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其考核及薪酬分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泰州市金控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896906 杨女士 钱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地 址:泰州市永定东路288号泰州金融广场7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