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盘活现有资产,公司拟于2023年度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或直租,融资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实际融资租赁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确定。

  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进行,拟提请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与2023年度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2、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3、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5、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