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德普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设备融资租赁及应收账款保理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湖北德普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相关文件。上述综合授信事项包含但不限于抵/质押(厂房、土地、设备、专利、应收账款等)、信用与王国安、刘士杰、陈畅及其配偶以及湖北德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
公司拟用设备进行融资租赁及应收账款保理,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融资额度,期限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超过22000万元。上述综合授信、设备融资租赁及应收账款保理的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获得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后与公司最终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设备融资租赁及应收账款保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贷款、设备融资租赁及应收账款保理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湖北德普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德普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