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旅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旅发实业有限公司、广西旅发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旅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公司《关于设立广西旅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请示》(桂旅投报〔2023〕20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壹〔202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壹〔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广西旅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公司名称
广西旅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
三、法定代表人
覃莉莉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经营范围
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收业务、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
五、股权结构
广西旅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持股60%;广西旅发实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股20%;广西旅发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股10%;广西旅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股1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覃莉莉为公司董事长,李允昌、庞燕妮为公司董事,梁光宏担任公司总经理,李建丽担任公司监事,石伟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公司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10号商务街2号楼9楼901室。
八、有关要求
(一)公司副总经理请在批复文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公司章程和监管要求配齐,确保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公司自批复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到承担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完成设立登记;设立登记完成前,不得开展商业保理业务。
(三)请公司完成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所在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留档,申领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账户和密码,并按照监管要求报送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