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推出重磅政策措施,真金白银鼓励支持本市航运金融发展。

  支持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对融资租赁公司为本市航运企业提供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给予一年期以上融资总量2%的奖励。长期以来,天津持续推进融资租赁业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外债便利化等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试点,为租赁行业发展蓄势赋能。截至目前,全市国际航运船舶和海工平台设备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占全国的比重超过80%。下一步,将通过专项奖励,巩固本市船舶融资租赁优势,引导租赁公司加强与本市优质航运企业对接,量身定制融资租赁解决方案,进一步扩大天津航运运力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