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讯 今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一则处罚信息显示,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简称:锦银金租 ) 因存在以未取得所有权标的作为租赁物等违规事实,被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处以罚款 200 万元。同时,锦银金租部分违规事实责任人被警告。

  辽宁监管局公布详细处罚信息显示,锦银金租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以未取得所有权标的作为租赁物、以非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低值高买租赁物。

  针对锦银金租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辽宁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锦银金租罚款人民币 200 万元。同时,焦建为锦银金租以未取得所有权标的作为租赁物违规责任人,辽宁监管局对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罚决〔202310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徐州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以未取得所有权标的作为租赁物、以非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低值高买租赁物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82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焦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