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日新科技(835679)近日发布公告,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新科技”或“公司”)持有全资子公司武汉日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日新能源”)100%股权。日新科技拟就日新能源(债务人)作为承租人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铁金租”)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CRCCFL-1-FBHZ-2023-002-01),融资租赁金额100万元,租赁期12个月)其所有附件(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中铁金租所负债务提供以中铁金租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日新能源(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中铁金租负有的所有债务,中铁金租(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直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中铁金租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保证期间顺延(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年8月31日资产总额:361,398,329.27元
2023年8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164,074,233.89元
2023年8月31日净资产:160,172,974.37元
2023年8月31日资产负债率:56%
2023年8月31日资产负债率:56%
2023年8月31日营业收入:9,033,878.15元
2023年8月31日利润总额:5,635,533.4元
2023年8月31日净利润:7,953,316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上述担保用于扩充公司及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合理的,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资料显示,日新科技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太阳能发电行业,是国内光电建筑一体化区域市场领跑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光伏+”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光伏组件及轻钢支架产品制造商、光伏应用系统集成商和光伏电站运营服务商,同时为光伏投资方提供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服务和智能运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