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元医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以新药研发相关设备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租赁标的为公司新药研发设备,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约为36个月,具体内容以公司与交银租赁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2、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适度利用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以新药研发相关设备与交银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约为36个月,具体内容以公司与交银租赁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为便于具体融资操作,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与交银租赁签署相关具体协议并办理融资租赁相关具体手续。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以新药研发相关设备与交银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约为3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94171074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28、29楼

  5、法定代表人:徐斌

  6、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0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人民币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审计;2023年6月30日/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股权结构:

  截至2023年9月30日,交银租赁的股权结构如下:

  12、关联关系:公司与交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银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皓元医药新药研发相关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标的权属:交易标的归属于皓元医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租赁标的:皓元医药新药研发相关设备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6、租赁期限:36个月(约)

  7、租金支付方式:等额租金,按季度支付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所有权归交银租赁,皓元医药具有使用权。

  9、年租息率:当前融资租赁年租息率为4%,在租赁期内,年租息率每年进行调整。

  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签署相关具体协议并办理融资租赁相关具体手续。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利用常规融资工具,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长远看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进一步增强运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成本适当,有利于公司财务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规模适度,属于利用融资渠道盘活现有资产,满足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融资条件与偿债能力;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事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规模适度,属于利用融资渠道盘活现有资产,满足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融资条件与偿债能力;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