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个人或关联方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经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博世科”或“承租人”)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租”或“出租人”)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苏银〔2023〕租赁字第 1353 号),本次融资租赁金额共计人民币 21,263,064.40元,融资期限为两年。公司为泗洪博世科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双方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苏银〔2023〕保证字第 1353号)。
(二)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在 2023 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2875 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1.46 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8275 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2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8,4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审批范围内。根据《泗洪县东南片区域供水工程 PPP 项目合同》的相关约定,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的融资,因此政府方出资代表江苏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未按股东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08 月 04 日 注册地点 泗洪县青阳镇周庄居委会
S245 省道北侧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冬平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占比约 93.33%,江苏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占比约 6.67%。
主营业务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环保水处理、环境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等业务。
项目 2022 年末/2022 年度 2023年9月末/2023年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59,400.44 61,723.07
(单位:万元) 负债总额 24,387.17 25,464.8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385.00 10,026.51
流动负债总额 14,053.37 16,331.09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净资产 35,013.27 36,258.18
营业收入 8,028.44 6,118.62
利润总额 7,670.77 1,660.48
净利润 5,752.03 1,244.91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泗洪博世科不存在正在履行的诉讼。
其他或有事项说明 因泗洪博世科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根据银行的要求,泗洪博世科为借款
事项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二)本次签署的合同主要内容
1、《融资租赁合同》
(1)合同签订主体
出租人(甲方):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2)租赁物:泗洪博世科自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及生产器具等资产
(3)租赁期限:2023 年 11 月 17 日(实际起租日以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
款日为准)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4)租赁物作价:20,000,000.00 元
(5)售后回租金额:21,263,064.40 元
2、《保证担保合同》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为苏银金租与承租人泗洪博世科签订的编号为“苏银〔2023〕 租赁字第 1353 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3)保证方式:保证人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欠 出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65,016.06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28,723.23 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37%,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苏银〔2023〕租赁字第 1353 号);
2、《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苏银〔2023〕保证字第 1353 号)。
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