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推动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11月30日下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管与发展座谈会。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相关处室、有关区(县、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全市35家融资租赁公司及市外在甬分公司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传达学习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22年度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评级情况,提出了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区(县、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分别就注册登记、监管体制、日常监管等作了工作交流。各融资租赁公司就合规经营、问题整改、高质量发展等进行了深入发言交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虞礼勇副局长指出,近年来,我市融资租赁行业积极发挥“融资+融物”金融工具优势,服务新能源绿色产业、高端制造业、港航物流业等成效明显,同时,各公司主动拥抱监管、逐步适应监管,行业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为在金融“强监管”的时代背景下推动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虞礼勇副局长提出了三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融资租赁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找准定位、明确方向。各融资租赁公司要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找准定位,处理好监管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中明确自身发展方向。三是坚持本源,健康发展。各融资租赁公司要珍惜地方金融牌照,坚持合规经营,坚持本源业务,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