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租赁业的发展历程

  1. 初创期(1963年-1968年)

  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增长,企业设备投资意欲旺盛,资金出现短缺,租赁作为新的设备投资手段应运而生,日本租赁株式会社、欧力士株式会社和东京租赁株式会社三家公司的成立揭开了日本现代租赁业的第一页。

  2. 快速增长期(1968年-1972年)

  这一时期日本技术革新突飞猛进,租赁作为设备投资的一种融通手段,发展很快,目前日本租赁业主要公司多数成立于该时期。

  3. 缓慢增长期(1973年-1977年)

  受石油危机冲击,日本经济在这一时间段增长趋缓,投资需求减弱,租赁业务增长缓慢。

  4. 平稳发展期(1978年-80年代末)

  随着日本经济增长趋缓,投资需求减弱,租赁业务增长缓慢,租赁业进入全面竞争期。1986年,世界租赁大会在东京召开,一些大型租赁公司开始走出国门,开拓境外租赁业务。

  5. 发展调整期(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

  80年代后期日本工业化完成,一些租赁公司参与房地产的炒作,脱离了租赁的主业;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冲击下,日本第一家租赁公司日本租赁公司被迫宣布倒闭,行业进入调整时期;2020年连续两年受疫情影响,日本融资租赁业出现大幅下降,2022年疫情得以控制后,开始缓慢回温。根据日本租赁协会的统计数据,尽管受到疫情的影响,日本融资租赁行业整体表现稳定。

  二、日本租赁业的发展特点

  1. 投资主体多元化

  日本的租赁市场主要是由金融机构和大型商社出资组建的租赁公司,由厂家和经销商出资成立的专业租赁公司,以及由资本来自银行的地方性租赁公司组成,很多大商社、大厂家以及专业银行也纷纷进入到租赁行业开展租赁业务。

  2. 资金来源以银行为主

  日本租赁公司90%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公司债权融资只占1.1%,资本金占到2.5%左右,另外租赁公司也通过发行商业票据筹措部分资金。

  3. 业务类型多样化

  日本租赁业归消费产业省管理,但并没有关于公司营业范围的规定,因此租赁公司除了经营租赁业务,还可以经营房地产、投资及贷款等业务,资产结构大致是租赁约占40%,分期付款型贷款约占20%,一般贷款约占40%。

  4. 融资租赁业务为主

  日本的租赁业是以融资租赁为核心发展起来的,目前仍然以此种方式为租赁交易的主要方式。如今,部分大型租赁公司正着手开展一些经营性租赁或对特定设备开展维修服务租赁。日本的直租和售后回租比列为8:2,售后回租更多集中于房屋、地产、汽车等商业领域。

  三、日本租赁业的政策环境

  1. 政策性财政融资

  日本政府为促进特定设备的普及和某些特殊行业(如工业机器人、卫星通信接收机、防污染设备、医疗设备、液化石油气系统筹)的发展,日本政府向租赁业提供两类政策性财政融资:

  ①1970年起实行的“租赁金融措施”——由日本开发银行(JBIC)吸收长期信用银行、兴业银行(JEXIM)的金融债券,然后由这3家银行以低利向租赁公司融资。随着租赁行业的日臻成熟,租赁公司可以向任何银行申请贷款,以获得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资金。目前很多租赁公司已经成为以欧力士为代表的多金融牌照的金控集团。

  ②由日本开发银行向获通产省批准的特定租赁公司直接提供低利融资。(如在通产省指导下成立的日本机器人租赁公司就是一例。该公司购买设备的60%资金来自这项财政融资,从而获得了长期低利贷款,可以较低租金开展业务,使工业机器人迅速得到普及。)

  1990年日本进入发展调整期,政府对租赁业的财政融资支持力度有所调整,更加注重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和规范。2010年至今,随着日本经济逐渐恢复,租赁业发展也开始迎来转机,政府对一些特定的项目或领域进行融资支持,例如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及医疗保健等。

  2. 政府补助

  政府对特定设备的承租人发给补助金,以补贴其部分的租金。例如:在农林水产省的管辖下,为了促进食品工业的发展和节省能源,对租赁公司的利息收入给予了税收减免,对租赁设备给予了购置补贴等。

  3. 租赁信用保险

  1973年日本就建立了特有的政策性保险制度,期间略有调整,一直沿用至今。该政策规定,签定租赁合同后,实行强制保险,一旦承租企业倒闭,政策性保险公司负责赔偿50%的租赁损失金额。

  1990年,由于部分租赁公司脱离主业参与房地产炒作,租赁信用保险收到很大影响。2000年以后,日本经济逐渐恢复,2005年日本租赁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在这一时期,融资租赁信用保险市场逐步恢复活力,保险公司不断创新和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以满足租赁公司的多样化需求。

  4. 税收政策

  上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对融资租赁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推出了“投资促进税额减免制度”,即为支援中小企业,促进设备投资,企业以租赁形式引进特殊的机械设备时,税务制度上可根据租赁费的一定比例减免税额。减免税制度的种类包括中小企业技术投资促进税制,中小企业新技术投资促进税务制度,加强中小企业基础税制和风险投资税制,以及事业化设备等投资促进税务制度。

  1978年至1989年的平稳增长期,日本政府对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多次调整,既对租赁公司的税收减免、对租赁物品的购置税减免以及对租赁合同的登记和公证费用减免等,也对减免对象在设备和企业规模上设置一定的限制。例如:日本大藏省(现为财务省)1975年7月下达的《对银行系统租赁公司业务限制的通知》和日本国税厅于1978年7月颁布“关于租赁交易的法人税和所得税的处理问题”通知等。

  在1990年至2010的发展调整期,日本政府对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在这个时期,日本政府开始更加注重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和规范,防止其进行不良的避税行为。

  2010年至今,随着日本更加鼓励清洁能源和医疗健康的发展,融资租赁税收政策倾向性非常明显,相关领域和行业得到较大的税收优惠或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