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等 吉林九银金租被罚85万元,原总经理被警告 |
发表时间:2023-12-27 19:00: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409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金罚决字〔2023〕36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以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以非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8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金罚决字〔2023〕3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杨勇(时任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以非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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