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1310”具体部署,强调始终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提出“1312”思路举措,强调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

  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新时代广州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进一步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根据《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广州实际,制定《关于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分为5大部分,共16项具体任务。

  一是打造“大产业”,完善产融结合服务体系。包括构建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协调发展的机构体系,提升制造业的融资租赁渗透率,助力“3+5+X”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是依托“大平台”,建设高水平集聚辐射极。包括高水平建设南沙自贸区重大战略平台,全面拓宽发展空间和服务范围,联合港澳共同发展国际租赁业务。

  三是培育“大企业”,深化行业改革发展。包括鼓励融资租赁公司落户增资,支持头部企业做强做优,提升融资租赁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是引入“大项目”,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包括推动飞机、船舶、能源、高端装备等大项目落地,以融资租赁赋能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普惠、三农、绿色租赁等特色项目。

  五是优化“大环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包括强化市区联动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分类协同包容审慎监管,加大行业宣传推介力度,完善融资租赁配套服务机制。

  三、文件主要亮点是什么?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大力促进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企业、大项目、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文件提出目标,将争取建成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融资租赁体系,全面提升融资租赁服务能级,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特色金融功能作用。

  穗金融〔2024〕1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关于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我局反馈。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关于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新时代广州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进一步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根据《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大力促进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企业、大项目、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争取到2027年,融资租赁行业资产规模达5千亿元,基本建成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融资租赁体系,全面提升融资租赁服务能级,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特色金融功能作用。

  二、打造“大产业”,完善产融结合服务体系

  (一)构建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协调发展的机构体系。

  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准确把握市场定位和功能定位,发挥自身特色和比较优势,深耕制造业领域。推动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责主业,发挥融资与融物功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加强合作,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转型发展,共同形成与传统信贷产品错位竞争、补位合作、有序发展的租赁市场供给新格局。

  (二)提升制造业的融资租赁渗透率。

  推动融资租赁公司与制造业相互渗透、协同发展。支持将制造企业发起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发展为集团产融结合的重要平台,提高产业链经营和资产管理能力。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与制造业“链主”企业及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发展产业链、供应链融资租赁业务。通过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实现设备更新改造、智能升级和盘活固定资产提供服务。

  (三)助力“3+5+X”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引导融资租赁公司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持续提升对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三大新兴支柱产业的服务水平。深入研发适应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轨道交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数字创意五大新兴优势产业的特色产品。主动服务未来产业培育行动计划,精准支持重点企业,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

  三、依托“大平台”,建设高水平集聚辐射极

  (一)高水平建设重大战略平台。

  全面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大力发展融资租赁特色金融。充分发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南沙片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南沙片区集聚发展。支持在海关监管、外汇管理、税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打造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支持自贸区南沙片区实施有利于跨境租赁发展的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支持向自贸区南沙片区下放履职所需管理权限,精简会商审批备案流程。鼓励自贸区南沙片区将融资租赁公司纳入鼓励类产业目录,给予更多政策支持。支持自贸区南沙片区建立绿色租赁产品评价机制,支持符合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依法依规享受税收优惠。支持自贸区南沙片区优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办理备案手续。

  (二)全面拓宽发展空间和服务范围。

  推动各区复制推广自贸区南沙片区经验,通过融资租赁服务区内产业发展,形成多点支撑、错位发展空间格局。推动融资租赁公司与各类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合作,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支持融资租赁公司用好珠三角规模经济、综合制造、基础设施等优势,将更多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于制造业。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主动对接省内各地市战略规划,积极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海洋经济等重大战略。

  (三)联合港澳共同发展国际租赁业务。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新定位,探索引入国际先进经营理念和业务模式,发展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加强与港澳合作,依法合规跨境互设专业子公司及项目公司(SPV),充分发挥大湾区建设的示范带动效应。完善跨境融资租赁产业生态,积极拓展跨境业务创新。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在港澳以发债、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探索跨境租赁资产交易,依法开展跨境租赁和转租赁业务。

  四、培育“大企业”,深化行业改革发展

  (一)鼓励融资租赁公司落户增资。

  引导和规范产业资本有序进入融资租赁行业。支持有实体产业背景的企业设立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制造业企业联合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政府性产业基金参与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支持头部融资租赁公司来穗设立大湾区总部。探索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吸引省外制造业企业的销售经营总部来穗展业。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股东增资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

  (二)支持头部企业做强做优。

  建立重点融资租赁公司服务机制,一企一策协调解决展业障碍。畅通重点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渠道,支持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公开市场发债、债权融资计划、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融资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信贷授信力度,依法合规提供高效的融资支持。发挥头部融资租赁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发展的协同作用,推动实现产租联动、以租促产。推动优化融资租赁公司办理机动车等动产融资租赁抵押登记流程和批量抵押登记服务。支持融资租赁公司有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用好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服务公示系统,依法畅通承租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三)提升融资租赁公司核心竞争力。

  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参照执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指导融资租赁公司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探索利用科技手段解决信息不对称、客户分散、租赁物管理等问题。

  五、引入“大项目”,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

  (一)推动飞机、船舶、能源、高端装备等大项目落地。

  巩固飞机租赁传统优势,支持航空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引进飞机。支持融资租赁公司扩展飞机全生命周期产业链业务,开展航空发动机、模拟机、航材、航空和机场设施设备租赁业务以及老旧飞机资产交易和处置等上下游产业链业务。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租赁物管理的专业优势,为船舶营运方提供灵活有效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满足航运企业个性化、差异化管理需求。支持发展风光水储等清洁能源产业及产业节能改造以及煤电、气电等保障性电源产业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为高端装备厂商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推动高价值、高技术的国产装备项目落地,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国产替代、国产自主创新的首套装备落地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以融资租赁赋能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围绕汽车全产业链,鼓励发展一批以汽车租赁为主营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与汽车制造企业、销售企业深度合作、协同发展,推广一站式服务,形成产业共同体。支持汽车制造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技术和节能改造,增加金融服务供给。深挖制造、销售、运营等应用场景,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城市配送、长途运输等领域,鼓励通过融资租赁发展新能源汽车及新型储能电池、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三)创新发展普惠、三农、绿色租赁等特色项目。

  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创新产品服务,盘活存量设备资产价值,深入服务中小微、三农、绿色企业承租人。鼓励发展农机设备、光伏设备租赁等普惠型租赁业务,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大力发展绿色租赁业务,向绿色项目提供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与银行机构合作,根据企业或项目碳排放表现提供差异化费率支持。

  六、优化“大环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强化市区联动财政奖补政策。

  用好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事项奖补政策,推动政策直达基层惠及融资租赁公司。鼓励各区加大对融资租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在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强化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监管协作,定期研究解决融资租赁行业发展问题。

  (二)实施分类协同包容审慎监管。

  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融资租赁公司展业情况对部分监管指标进行豁免,根据监管评级情况优化现场检查工作和注册变更会商流程。探索落实《指导意见》关于省内海关间快速处理协商通道的发展措施,建立海关跨关区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异地委托监管合作。支持金融案件受理量较大的基层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或者金融审判团队。推动融资租赁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和快执行,对纠纷量大、单个案件价值小的汽车融资租赁等纠纷,提高已判决案件执行率。

  (三)加大行业宣传推介力度。

  组织召开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和产融对接活动,多渠道加大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融资租赁的社会认知度,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培育承租人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发挥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在协调、维权、自律、服务及人才培训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设立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相关工作组,打造宣传高地,深挖应用场景与堵点痛点,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助力融资租赁公司项目落地。

  (四)完善融资租赁配套服务机制。

  加快发展现代中介服务业,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服务、评估鉴定、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服务。根据融资租赁行业特征,推动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高效运转的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完善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盘活存量租赁资产。支持有条件的区建立专门融资租赁服务团队,在政务协调、招商引资、政策创新等方面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管家+专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