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使“0首付”汽车分期成为了可能。基于此,不少汽车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纷纷推出“0首付”分期产品。
在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通知》发布后,多家金融机构跟进,旨在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汽车消费需求。与此同时,产品价格优势也能使机构在汽车金融领域获得更大的竞争力。
记者也注意到,在《通知》发布前,部分融资租赁公司也有类似的“0首付”或超低首付汽车金融产品。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0首付”汽车分期的出现势必对相关融资租赁公司产生挤压。在白热化的竞争中,银行有着天然的价格优势,而汽车金融、融资租赁公司必须依托自身的车源优势、汽车渠道优势等进行差异化竞争。
考验风控能力
在此前的监管政策下,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分别为80%、85%。此次《通知》则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以达到100%。
与此同时,两部门也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更好地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
《通知》发布后,多家汽车金融公司首先响应,并推出“0首付”产品。比如,中国一汽集团通过官网近日发布消息称,为更好地支持集团主业,创新用足金融工具,促进汽车消费,一汽汽车金融全面调整汽车贷款首付比例,推出“0首付”金融产品。东风汽车金融也分别推出了5 年“0首付”超长融、50%首付起两年零息等产品。
近日,多家商业银行也开始跟进。如特斯拉在4月24日发布针于Model 3、Model Y两款车型的“0首付”购车方案,根据官方信息,该方案的合作金融机构包括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微众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以售价23.19万元的Model 3首付方案为例,消费者可以申请60期还款,首付0元,每期月付4348元。
业内普遍认为,“0首付”的金融方案能够进一步激发汽车市场活力,但这一产品也对金融机构在成本、资产质量等方面的把控提出更高要求。
某股份制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其所在机构尚未跟进《通知》的原因就在于,相应的风控政策还在制定之中。
对此,汽车金融大全APP创始人匡志成指出,产品推出后,机构会面对真正有“0首付”需求的客户,以及实际愿意接受部分首付的客户,原先不同分类的用户聚集后,自然对机构的风控政策提出了更高要求。匡志成预测,部分机构的“0首付”产品风控标准或许会较原先的低首付产品更高,实际的风控通过情况还有待观察。
车咖院创始人兼CEO黄成伟则向记者表示,在《通知》发布之前,国家也在《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和《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中对于风控环节做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中,风险管理占了总评分的35%比重,根据评级不同,业务营业范围也有很大差异,这就对于汽车金融公司的风控要求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想顺利开展“0首付”汽车金融产品,必须提高风控的能力。
惠誉评级也表示,一方面,取消最低首付比例的规定将推动中国汽车金融市场在更大程度上与全球其他发达市场接轨;另一方面,放宽首付要求还可能降低客户对价格的敏感度,从而缓解车企之间的公开价格竞争。但是,此举也可能会令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面临一些较低信用水平的借款人。因此,车贷新政可能会考验汽车金融公司管理风险的能力,因为它们需要针对新规下新增贷款可能带来的附加风险调整信贷模型。不过,由于银行对汽车贷款的平均风险敞口占比可能维持在低个位数,惠誉评级预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质量的影响不大。
竞争加剧
此前,市场上也有“0首付”的汽车金融产品,通常都由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与分期贷款不同的是,在融资租赁模式中,“0首付”或“超低首付”的产生是由于消费者和融资租赁公司之间只是租赁关系,消费者只需要按月支付租金即可,首付、购置税等都由融资租赁公司承担。那么《通知》发布后,更多金融机构推出的汽车分期产品,是否也挤压了汽车融资租赁的业务空间?
黄成伟告诉记者,“0首付”汽车分期与汽车融资租赁本质上并没有区别,都是降低首付比例以达到刺激消费、扩大业务量、增强竞争力的目的。金融机构的“0首付”汽车分期会对汽车回租业务造成业务挤压,但对于汽车直租业务则影响不大。
“事实上,国内的汽车回租一直贯彻‘汽车融资租赁=低首付汽车贷款’的错误理念,把低首付、零首付作为唯一核心竞争力,这种错误的理念造成汽车回租偏离了汽车融资租赁本源,做成了类信贷业务。一旦金融机构可以开展‘0首付’业务,汽车融资租赁回租业务将丧失唯一竞争力,业务必然会被金融机构挤压。而真正的汽车直租业务,更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发挥直租业务的灵活性、注重资产管理能力。” 黄成伟进一步表示。
匡志成也认为,《通知》发布之前,“0首付”或超低首付一直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一大竞争优势,“0首付”分期产品的出现确实会对融资租赁造成挤压。不过,由于融资租赁的客群与银行或汽车金融原本也有所不同,因此实际造成的挤压程度不会很大。
此外,其他消费需求尚且不振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在消费贷款领域中不断寻求更加优质的资产,对汽车金融更加“虎视眈眈”。可以看见的是,银行近年来不断加大在汽车金融领域的投入,叠加“双碳”目标的背景,不少银行都在财报中提到了对新能源汽车赛道的重视。前述银行人员也告诉记者,目前新能源汽车金融产品的价格十分“卷”,特别是部分汽车金融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天然与主机厂有着更好的生态链接,部分银行在推出优惠利率产品时,更多是出于抢占市场空间的考虑,而非盈利。
匡志成告诉记者,在激烈竞争下,银行5年期的低利率产品已经占据市场主要地位,汽车金融公司近年来的市场份额有所下滑。以市场实际情况来看,要增加竞争力一方面需要依托主机厂的销量,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进一步探索SP模式或其他领域如二手车进行差异化竞争。相较之下,融资租赁在竞争中受到的冲击更大,部分企业正在向助贷及多个领域转型。
关于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汽车金融领域的竞争优劣势,以及应该如何进行差异化竞争,黄成伟向记者表示,银行资金成本低、资金量充足、资金稳定性高,所以天然具备价格战优势,汽车金融公司在资金方面基本全面处于劣势。汽车金融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根据自身优势实现差异化竞争,比如汽车金融公司可以享受主机厂贴息,具有车源优势、汽车渠道优势、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对汽车客户理解更深刻等。融资租赁公司则可以重点依靠直租业务,发挥产品灵活性、服务多样化、资产管理能力等优势。
具体而言,惠誉评级表示为应对日益白热化的竞争,部分汽车金融公司已开始试水风险程度较高的细分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高的按揭成数和更长的贷款期限。部分车企旗下的金融机构也扩大了业务范围,拓展至首付要求更低的租赁产品和非自主品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