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软控股份经营层同意,2011年7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重工有限公司与汉唐融资租赁(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物件买卖合同》,同时骏马化工与汉唐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汉唐租赁根据骏马化工的要求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软控重工购买氨合成塔、分离器、冷热交换器等压力容器产品以及设备安装工程等,支付价款合计人民币24,000万元,并将标的物出租给骏马化工使用。公司与骏马化工、汉唐租赁签订了《回购合同》,约定公司为上述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承诺担保,本次回购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期限三年,同时骏马化工支付给汉唐租赁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400万元,作为履约的保证。具体回购金额随承租人骏马化工偿付租金余额及设备使用时间长短变动而变化,为扣除保证金后剩余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未支付的租金及手续费、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2011年7月22日,公司与骏马化工的控股股东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的《保证合同》,约定其对公司本次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骏马化工的控股股东为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昊华骏化集团是中国化工集团旗下的中央直属控股企业,现为中国氮肥50强和中国化工100强企业,实力雄厚。公司与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其对公司本次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878.58万元(含本次融资租赁扣除保证金后的回购担保金额),其中为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1,440万元,为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415万元,为赛轮股份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余额为286.33万元,为好友轮胎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余额为6,478.11万元,为青岛光明轮胎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807.20万元,为山东奥格瑞轮胎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2,406.87万元,为潍坊市跃龙橡胶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1,326.67万元,为山东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余额2,118.40万元。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未发生回购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