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基本情况
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将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融资主体: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具体融资方式、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同意公司就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业务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公司充分知晓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公司可能承担的责任,办理前述公证完全出于公司自愿。
本次融资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国先夫妇无偿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能够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公司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