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基本情况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电融资租赁”)签订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现有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为期3年。有关现有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定价原则、先决条件、内部控制措施、历史金额、原有年度上限以及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等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续订框架协议之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续订框架协议之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根据现有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华电融资租赁向本公司提供直接租赁服务(“直接租赁”)及售后回租服务(“售后回租”)。现有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直接租赁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售后回租服务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本公司一直定期密切监察现有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预期业务估计,本公司认为原有年度上限将不足以满足本公司的业务及生产需要。
2024年8月22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签订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建议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或“补充协议”),将现有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项下2025年至2026年直接租赁的年度上限由人民币15亿元调至人民币20亿元,售后回租的年度上限由人民币5亿元调至人民币20亿元。除上述修订以外,现有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维持不变。
补充协议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之日或2025年1月1日较晚的日期生效。如果本公司股东大会未批准上述补充协议,则补充协议自动终止,其终止后现有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的有关条款将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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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