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尹鹏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一、受贿罪

  2010年至2023年3月,被告人尹鹏利用担任山东银座久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12个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企业融资、房产购买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805万余元,其中2043万余元未遂。

  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2020年至2022年12月,被告人尹鹏担任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15712万余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证据,尹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尹鹏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