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的议案》;

  为了扩大公司产品销售,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与效益,公司拟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公司将现有的主营产品以“厂商租赁”方式向工银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在合作期限内,公司与工银租赁进行的融资租赁合作的融资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合作期限为两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内容详见《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的公告》。

  此项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