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旨在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积极发展绿色融资租赁等绿色转型金融工具。绿色融资租赁具备“融资”+“融物”的特点,拥有产融结合的优势,在我国行业加速实现“以融促产、以融强产”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的绿色融资租赁行业标准制定尚处于初级阶段,仍面临着项目认定难、融资难、激励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创新发展。本文聚焦于绿色融资租赁标准体系,通过对绿色融资租赁业务现状及其标准应用场景的梳理,辨析绿色融资租赁标准体系现阶段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据此提出相关建议。

  一、绿色融资租赁内涵及发展现状

  绿色融资租赁作为绿色金融领域的关键组成部分,深刻赋能新型融资手段及商业模式的发展,在维护生态环境与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内涵

  绿色融资租赁的概念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背景下逐渐崭露头角。概念的兴起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根据Smith等人的研究,绿色融资租赁被定义为一种融资租赁形式,旨在支持可持续发展和环保目标,通过将环保技术和解决方案引入融资租赁交易中,从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根据人民银行研究局起草的《绿色金融术语(试行)》,绿色租赁是指租赁机构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所提供的租赁产品及服务。

  绿色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致力于支持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环保项目的发展。绿色融资租赁可为符合环保标准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强化绿色产业发展潜力,提升项目环境效益,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二)发展现状

  现代融资租赁业务产生于美国。为了解决二战后工业生产过剩的问题,厂商通过分期付款、寄售与赊销的方式来增加销售,但是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得厂商承受巨大的风险,于是融资租赁应运而生,从此掀开了现代融资租赁业的序幕。根据《2024世界租赁年报》统计,北美、欧洲和亚洲三大区域是世界融资租赁业务量最大的三个区域,三个区域全球市场份额占比超过90%。其中,北美是2022年全球唯一实现业务额增长的地区,增幅为7%,其他地区则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欧洲地区业务额下降了1.1%,亚洲、南美地区业务额均下降了5%,大洋洲地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业务额下降了0.8%,非洲地区业务额与2021年持平。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经历了初创期、高速成长期、整改磨合期、转型建设期、高速发展期五大时期。从机构类型来看,可分为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两类。金融租赁公司作为非银金融机构,接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监管。融资租赁公司最初由商务部负责管理,自2017年起,其监管职能被转移至金融监管部门;2018年,包括融资租赁在内的“类金融机构”监管职责由银保监会接管,至2023年起,融资租赁公司由地方监管分局负责监管。

  2018年至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平稳,行业参与公司数量及合同余额稳步发展,且随着行业规范及监管政策的逐步完善,行业正处于增质减量的平稳发展阶段。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4)》数据显示,2023年,金融租赁公司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领域分别新增投放1452.51亿元、5712.33亿元和1233.68亿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3.40%、75.47%和32.20%,在服务国家战略、支持企业设备采购更新、支持小微企业成长、推动绿色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政策监管方面,2020年6月,原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主要从经营规则、监管指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融资租赁公司(不含金融租赁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其后,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江苏、重庆、广东、广西、安徽、陕西、湖南、云南、内蒙古、贵州、青海、河北、辽宁等省,以及厦门、大连等地方监管机构以之为基础,制定了与各地情况更相适宜的实施细则。2022年,原银保监会进一步出台《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2号文”),督促金融租赁公司进行业务结构的转型。2023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8号文”),要求“规范融资租赁经营行为,主要包括提升服务实体经济专业能力、规范租赁物及租赁业务模式、优化租赁业务结构和强化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8号文延续了12号文的管理思路,在要求建立租赁物负面清单的同时,也提出了鼓励清单,引导行业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提供专业化、特色化金融服务。

  在愈加细化的监管趋势下,部分区域在本地区的政策细则中加入了对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特定行业业务的鼓励性条款。如广州市发布的《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案》中明确提出,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上海市在《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中提出,支持浦东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沪机构要求,对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加大授信规模。融资租赁公司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政策导向的领域开展业务的,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结合监管评级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业务集中度和关联度的监管限制进行适当放宽。

  在天津东疆综保区出台《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评价操作指引》后,2024年8月,上海发布了全国首个绿色融资租赁地方标准《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规则》,进一步推动构建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框架,也为融资(金融)租赁企业科学开展绿色融资租赁实践、积极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提供统一的依据和指引。

  二、绿色融资租赁标准体系应用——以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为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碳”战略部署、天津市“十项行动”和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天津东疆综保区先行打造绿色租赁标准体系建设全国标杆,结合区域重点优势,首创绿色租赁标准评价机制,在绿色租赁领域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2023年6月,商务部印发自贸试验区2023—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提出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探索构建绿色租赁发展激励机制。基于产业需求和自贸区差异化探索需要,在天津市绿色金融服务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指导下,东疆综保区加快推动绿色融资租赁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大力度试行由人民银行牵头起草的行业标准《绿色融资租赁服务指南》,同时组织多方力量共同编制绿色租赁团体标准《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指南》。与之配套的,东疆综保区推动印发《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绿色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绿色融资租赁评价指引,建立全国首个绿色融资租赁项目和绿色融资租赁认定评价机制,率先对绿色租赁进行了集成化制度安排。

  在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方面,东疆综保区构建“五个一”框架,即一个产业目录,一个标准指南,一套评价机制,一个数字平台,一批认定名录。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及《绿色融资租赁服务指南(实行)》为评价依据,遵循《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评价操作指引》,通过《绿色租赁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提交项目基本信息和业务流程文件,由第三方绿色评价机构进行绿色属性及流程规范性评价,并出具认定结果,纳入绿色融资租赁项目库。评价结果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该结果可作为依据或佐证,进一步探索开发用于绿色租赁资产数据统计、绿色融资租赁企业评价、监管评级、绿色贷款审核、绿色债券发行、环境信息披露、绿色租赁资产流转、防范“洗绿”风险等领域。

  在东疆综合保税区的绿色融资租赁企业评价体系中,首先确立了六项刚性评价标准,作为申请参与评价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门槛。在满足这些基础评价标准的前提下,参照国际ESG理念,东疆综保区构建了一套融资租赁公司的绿色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以环境表现、社会责任表现、公司治理表现及特别贡献作为一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出十个二级指标和二十四个三级指标,从而形成从AAA级企业至非绿级企业的四级评价等级制度。被评定为绿色融资租赁的企业将被收录进“绿色融资租赁企业名录”,并获得相应的评价证明。此外,东疆综保区还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详细制定了两条主要风险约束条款和六项具体细则,明确了对于那些虽已获得绿色认定但后续表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目前,在评价体系支持下,东疆综保区已先后落地全国首笔标准化绿色租赁业务、首笔金融机构采信绿色租赁评价结果的绿色贷款投放创新业务,租赁物涉及风光水电等新能源发电设备、新能源车辆和海上风电安装船等。通过“服务指南+实施方案+评价指引”三位一体的融资租赁绿色评价机制,东疆综保区不仅为绿色租赁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也为后续争取更多绿色专项融资支持、推动绿色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三、绿色融资租赁标准体系问题与挑战

  (一)市场引导与有效监测不足

  融资租赁行业整体面临着需求潜力大但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的问题。尽管绿色融资租赁的需求显著提升,但由于绿色租赁业务发展时间较短且鲜有针对性法规,在市场准入、效益监测和市场主体行为监管方面皆存在较大引导空间。

  (二)政策适用与风险控制欠完善

  在政策适用方面,目前绿色融资租赁行业的配套政策体系仍然不够完善,缺乏较为明确的指导性文件。尤其在激发行业活力的优惠政策及应对融资风险的保障性政策方面,均缺少相应的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受到一定制约。

  (三)行业特定的标准体系待明确

  标准体系作为规范和引导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工具,目前正逐步完善中。在这一过程中,绿色融资租赁的认定标准主要借鉴了绿色产业及绿色信贷的相关标准。然而,鉴于融资租赁行业特有的租赁物属性,这可能导致绿色租赁资产的认定范围存在差异,进而影响统计数据的完整性,不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四、绿色融资租赁发展展望

  (一)完善政策引导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正在监管政策引导下,进入新一轮业务探索期。当前应结合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全面布局,出台相应的引导性政策,构建激励约束并重的政策框架。一方面,对于积极发展绿色融资租赁业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融资租赁公司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加强对于绿色融资租赁业务在碳减排效应的监测,探索将融资租赁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鼓励更多项目采用融资租赁模式获取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监管条款,在负面清单中增加对环境社会治理及可持续发展维度的考量。

  (二)增强绿色融资租赁风险防范

  从企业端来看,融资租赁企业需深入理解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本质,并据此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效能,提升项目风险的辨识与控制能力。对于绿色低碳项目,企业内部应构建一套完备的评估机制,以加强对项目风险的辨识、量化及控制。在传统评估方法的基础上,探索将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因素纳入风险评估体系之中。

  (三)构建绿色融资租赁标准体系

  目前已有基于地方及重点区域的绿色融资租赁体系面市。下一步,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推动构建基于本土产业发展基因的绿色融资租赁评价指南及评价流程,建立绿色融资租赁项目库、企业名录及数字化应用平台等。增强信息的共享及资源的有效对接,进一步赋能绿色融资项目落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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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4世界租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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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钱立华,方琦,鲁政委.中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发展[J].金融博览,2020

  [5]游勤.绿色租赁标准建设的探索与建议[J].金融纵横,2021(02):14-18.

  作者:

  吴倩茜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银行双碳与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祝炜徳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穆亦晗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