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承租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承租人)、保证人、抵押人。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承租人)及其保证人、抵押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承租人)、保证人、抵押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转让方: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附件一:转让债权明细表(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不良债权资产
序号债务人(承租人)名称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垫付费用担保措施租赁物情况
1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75,587,355.75 33,663,975.94 482,036.89 1.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汴热力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河南盛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郑州市金水东路盛润白宫2-5层6处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总面积为14,134.46平方米债务人(承租人)部分设备(1#、2#炉低氮燃烧器设备及基础配套设施、电袋复合除尘器、脱硝设备、烟囱及1#、2#除尘设施、输出线路、脱硫系统旁路烟道、厂区循环水设备、运转站、栈桥、圆筒仓、翻车机室等46项设备)
注:1.以上债权计算具体金额最终以合同约定、法律文书确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2.如公告清单中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尚贤街自然资源大厦C座6层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371-5561919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