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融资租赁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控股子公司山西中电金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谷”)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

  1、本次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类型为直租形式,即中电金谷将原采购的储能系统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华夏金融,并与华夏金融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华夏金融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向卖方付款3.4亿元的义务,并获得设备的所有权,同时将设备直接租赁给中电金谷。中电金谷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全部租金和利息,租赁期限为5年,中电金谷在租期届满后付清上述租赁物的留购款并重新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2、本次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金谷拟向华夏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由信濠光电提供其所持中电金谷50.98%股权作质押担保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岛金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光”)提供其所持中电金谷49.02%股权作质押担保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然人鲁格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公司、控股子公司最终与华夏金融、各方公司及自然人鲁格非先生实际签订的具体保证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中电金谷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