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采取售后回租等形式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具有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融资租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部分固定资产。
2、权属:交易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融资租赁期内公司拥有交易标的物的使用权。
四、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融资额度: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2、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等方式。
3、融资租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的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能有效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和经营发展对生产设备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涉及人员安置、关联交易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