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获悉,近日,在该行指导下,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功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投资1亿元人民币银行间市场柜台债券业务。该笔业务为全国首笔金融租赁公司同业柜台债券业务,有效帮助金融租赁公司拓宽债券投资渠道、优化资产组合配置,同时也为金融机构通过柜台渠道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了天津特色实践。
据了解,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和天津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一方面,重点聚焦《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增量政策,向金融机构宣讲对同业投资者开户优化管理规则等具体措施,并通过印发支持柜台债券发展的政策通知、指导召开专场培训及业务交流研讨会、建立完善相关统计监测制度体系、细化制定将柜台债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合格质押品范围有关操作规程等多种方式,推动柜台债券业务加快落地。
另一方面,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天津市金融“全牌照”城市特点,系统摸排全市金融机构债券投资需求,组织专人沟通对接,对全市法人银行、基金、券商、保险、金租等各类金融机构实现“全覆盖”。同时,针对集中梳理出有投资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23家,系统宣讲柜台债券相关政策,发布“一图读懂”明白纸,公示各业务开办行联系方式,建立微信对接交流群,指导开办机构“点对点”提供“贴身”服务,并结合不同类型机构投资需求特点提供个性化合作方案。
截至10月末,天津全市柜台债券投资者共开立账户5.38万户,较5月本轮柜台债券业务扩容之初大幅新增2.3万户;持债规模2.69亿元,是政策扩容前的2.78倍,且目前已实现商业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多种类金融机构柜台债券业务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方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工作指导,引导金融机构深入落实有关要求,持续加大柜台债券工作推进力度,切实防范业务风险,助力多层次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