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拟与南京紫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不超过36个月。公司拟为国华金泰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国华金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国华金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国华金泰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优化国华金泰的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国华金泰拟用自有的设备资产作为标的物,向紫金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不超过36个月。公司拟为国华金泰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二)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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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用自有的设备资产作为标的物,向紫金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为国华金泰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融资租赁金额、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办理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办理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国华金泰的融资渠道,提高其资产使用效率,为国华金泰经营提供生产经营资金支持,进一步
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国华金泰办理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国华金泰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融资资金是为了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其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国华金泰为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其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旨在有效提高其资产使用效率,优化筹资结构,拓宽其融资渠道,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补充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支持其经营业务的发展。目前国华金泰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