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发布公告,于2024年12月30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II北京中星微人工智能芯片技术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I,出租人将购入承租人II自有租赁资产III,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出租人将租赁资产III租回给承租人II,租赁期为12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1042.16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为人民币42.16万元。

  租赁资产III为图像处理、图像编码及分类计算方法等三项专利,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1370万元。

  董事认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I将在租赁期内为本公司带来收入和利润,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策略。鉴于融资租赁协议III基于正常商业条款订立,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协议III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