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融租赁行业转型发展成效显著,已成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金融力量。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竞争环境,提升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1月2日,上海金融监管局指导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组织召开“阳光金租”倡议动员会,面向在沪金融租赁公司发起“阳光金租”倡议。上海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鑫泽同志出席会议。在沪各金融租赁公司和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负责人参会,交银金租和长江联合金租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本次“阳光金租”活动主要对在沪金融租赁公司提出六方面倡议:一是牢固树立全面合规理念。始终坚守法律法规红线,恪守清廉金融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二是坚持价格公开透明。在为承租人提供租赁以及经济咨询服务时,充分维护承租人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三是切实加强渠道管理。建立完善第三方合作机构库,不与未入库机构开展合作。定期对渠道业务风险和规范性进行评估,根据需要对承租人进行飞行拜访、问卷调查,掌握合作机构实际收费价格以及承租人是否存在向不法中介付费等情况。四是严格落实员工行为管理。加大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力度,积极采用廉洁提示函、电话回访等方式向承租人了解员工是否存在异常行为。五是加强行业交流合作。定期召开案例及风险分享会,共同研究行业发展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避免恶性竞争、行业内耗,促进合作互利。六是对于相关违规问题和责任人员,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下一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将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平台与桥梁作用,进一步营造良好竞争环境,提升金融租赁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助力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