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呼和浩特气体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秦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和浩特气体”)拟以自有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0,78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1年。

  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呼和浩特气体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呼和浩特气体业务发展需要,盘活资产,呼和浩特气体拟以自有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长青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0,78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1年,实际金额、利率、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8日

  3、法定代表人:周卓声

  4、注册资本:陆亿元人民币

  5、住所:西安国际港务区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A座1106-2室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长青租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呼和浩特气体的资产设备

  2、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1、出租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人:呼和浩特秦风气体有限公司

  3、租赁物:固定资产

  4、融资金额:不超过10,780万元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6、租赁期限:不超过1年

  实际融资金额、利率、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呼和浩特气体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优化资产结构,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推动呼和浩特气体经营及业务顺利开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呼和浩特气体对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呼和浩特气体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