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简称“上海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5〕91号)显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银金租”)时任业务管理部、业务二部负责人朱强,因对公司部分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并非由承租人真实拥有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相关责任,上海监管局对其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