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构成资产重组。
2025年3月28日,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公司的选择范围不包括公司的关联方,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根据拟开展业务的规模,亦不会构成资产重组。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包括新购资产直接融资租赁和存量资产售后回租两种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新购资产直接融资租赁
公司自主与供应商商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型号、售后服务等交易条件,租赁公司按照公司确定的条件与设备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并向供应商购买租赁物,然后由租赁公司将设备租赁给公司。公司根据与租赁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租赁期满,公司按照融资租赁协议确定的名义价格支付给租赁公司,从而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2、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公司与租赁公司签署相应的售后回租合同,将选定的部分自有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支付购买价款,资产的所有权即转移给租赁公司。公司按照售后回租合同从租赁公司租回该部分资产,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继续保留通过租赁取得的资产管理权和使用权。
租赁期满,公司将以合同中的名义价格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二、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融资租赁总金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在本议案额度内,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融资租赁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调整。
2、本次新增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不超过15年。
本次新增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有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3、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融资租赁业务可能存在接受担保的情况,包括如下担保方:控股股东中谷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等形式,实际担保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届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三、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新增融资租赁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因融资租赁项业务所发生的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融资租赁金融机构就融资租赁事宜的谈判;
2、具体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融资协议;
3、接受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关联方为本议案额度内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4、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做出有效决议之前。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