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关于王志远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鄂金监复〔2025〕108号

  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金融租赁公司关于核准王志远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湖北金租发〔2025〕1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志远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