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合作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将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拟融资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18个月。本次融资租赁合作的具体条件与内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宝润达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志强先生、全资子公司宝润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宝润达智慧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对手方海尔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月17日、2025年2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之外的交易行为达到如下标准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超过300万元。”本次与海尔租赁交易金额低于上述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盘活资产,为业务发展储备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售后回租合同》;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