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王晓明日前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100家租赁公司注册为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用户,其中外商投资租赁公司53家,内资试点租赁公司31家、金融租赁公司16家;累计发生登记3.5万余笔,其中今年1至7月份登记1.5万笔,较上年同期增长97%。

近日,“租赁业发展与制度建设——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上线服务两周年座谈会”在天津召开。王晓明在座谈会上表示,在动产融资登记方面,央行征信中心已建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两个动产融资登记系统,促进了融资租赁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融资租赁登记系统是央行征信中心根据融资租赁业界需求,为解决融资租赁的权利登记公示问题,而依托应收账款登记系统建立的,于2009年7月20日上线运行。融资租赁登记的目的是充分利用“登记”的公示性,揭示租赁物上存在的动产租赁关系,使第三人通过查询融资租赁登记系统,迅速、清楚地了解租赁交易关系,避免交易风险。目前,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中登记的租赁财产主要包括建筑施工设备、大型医疗设备、机械生产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