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办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批复

  沪金复〔2025〕349号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申请》(太平石化金租〔2025〕2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办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二、你公司开办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严格遵守《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规定,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三、你公司应持续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向上海金融监管局报告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风险问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