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租前尽职调查不审慎、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不到位、构筑物分类的租赁物管控不到位。
此外,顾可扬时任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用事业租赁一部副总经理、公用事业业务部总经理,对公司租前尽职调查不审慎、构筑物分类的租赁物管控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俞玲玲时任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对公司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分局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罚款110万元;对顾可扬、俞玲玲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5〕45-47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甬金罚决字〔2025〕45号 |
租前尽职调查不审慎、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不到位、构筑物分类的租赁物管控不到位 |
罚款11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
2 |
顾可扬(时任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用事业租赁一部副总经理、公用事业业务部总经理) |
甬金罚决字〔2025〕46号 |
租前尽职调查不审慎、构筑物分类的租赁物管控不到位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
3 |
俞玲玲(时任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
甬金罚决字〔2025〕47号 |
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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