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审计局发布审计动态《西安审计促进地方金融企业规范经营》:文中指出,西安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多家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企业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
其中,部分融资租赁公司股东抽逃资本金或持续无偿占用大量资金,相关企业后续落实整改、追回股东抽逃资本金。
注:《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违反前款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针对审计发现的制度漏洞,有关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企业制定和修订了多项制度办法,如:经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台了《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标准与审批流程,并完善了责任追究机制;陕西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修订《贷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对租赁物的具体审查要求,通过核实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关键资料,切实做到应查尽查。
以下为西安市审计局官网发文全文:
西安审计促进地方金融企业规范经营
近期,西安市多家地方金融企业采纳审计建议,落实审计整改,制定完善多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强化了金融风险的防范,提升了业务精细化管理水平。
2024年10月至12月,西安市审计局在对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减量提质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违规向被担保小微企业收取保证金、部分融资租赁公司股东抽逃资本金或持续无偿占用大量资金等问题。对此,审计提出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规范关联交易及拆借资金行为等意见建议。
存在上述问题的地方金融企业对审计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深入分析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
一是2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向11家被担保小微企业退还了违规收取的保证金。
二是1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追回股东抽逃资本金。
三是聚焦审计发现的制度漏洞,制定和修订了多项制度办法。其中:西安国际陆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台《担保责任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细化了担保公司担保责任的五级分类制度,明确了担保责任风险分类的级别和标准;经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台了《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标准与审批流程,并完善了责任追究机制;陕西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修订《贷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对租赁物的具体审查要求,通过核实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关键资料,切实做到应查尽查;隆源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完善了《风险评审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评审会在公司内部审议决策业务事项中的职责定位,并对评审会议的程序、内容与决策、考核机制进行了规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的闭环管理机制;西安航天基地科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修订《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细化了贷款质量评价的标准和程序,并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形态划分为不同级次,有效增强了公司防范化解贷款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