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交易及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环保”)、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矿业”)作为共同承租人拟与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歆华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业环保、金山矿业用金业环保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歆华租赁融资人民币15,00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公司为金业环保、金山矿业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业环保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金业环保少数股东资兴市钰坤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资兴市佳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近日,金业环保、金山矿业与歆华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与歆华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
本次金业环保和金山矿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金业环保和金山矿业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024)。
公司与歆华租赁无关联关系,本次金业环保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16470082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玉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37,500.00 75.00%
华菱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2,500.00 25.00%
合计50,000.00 100.00%
歆华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歆华租赁资产总额
144,565.85万元,净资产76,415.55万元。2024年度,歆华租赁实现营业收入14,322.30万元,净利润4,724.83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业环保
公司名称: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纪章
注册资本:15,0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制造;石棉水泥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8,720.90 58.12%
永兴县金业冶炼有限责任公司2,937.98 19.58%
郴州银谷环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60.85 7.07%
资兴市钰坤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916.81 6.11%
郴州宏达地矿机械有限公司684.23 4.56%
资兴市佳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84.23 4.56%
合计15,005.00 100.00%
金业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业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数据未经审计)(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85,539.90 71,993.10
负债总额75,608.26 59,033.1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130.60 22,330.60
流动负债总额67,586.30 46,447.7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 0.00
净资产9,931.64 12,959.95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
(数据未经审计)(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4,901.59 15,729.24
利润总额-3,097.61-7,889.74
净利润-3,097.21-7,921.41
(二)金山矿业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莽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阿镇乌尔逊大街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贵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选矿;有色金属铸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金山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山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数据未经审计)(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129,179.27 122,204.88
负债总额69,156.10 59,209.3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3,830.81 34,101.17
流动负债总额61,358.58 55,090.0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 0.00
净资产60,023.17 62,995.56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
(数据未经审计)(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2,988.83 25,185.63
利润总额-3,289.21 862.16
净利润-3,054.73 831.41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金业环保、金山矿业本次用金业环保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歆华租赁融资人民币15,000万元,歆华租赁购买上述资产后将相关资产出租给金业环保继续使用。前述交易标的为金业环保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资产类别为固定资产,资产所在地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金业环保厂区内。该部分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前述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生产设备设施净值为19,070.64万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金业环保、金山矿业与歆华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第二承租人: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4、租赁物:金业环保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净值为19,070.64万元)
5、租赁物转让价款(租赁成本):人民币15,000万元
6、租赁期限:36个月
7、名义价款(承租人行使留购权回购租赁物的价款):人民币200元
8、担保:公司为承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租赁期限届满的选择: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人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名义价款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二)公司与歆华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出租人):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承租人):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4、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其所有附件及补充协议)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租赁保证金、名义价款、违约金、赔偿金、提前终止损失金、提前终止补偿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评估等费用)。
7、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时止。
金业环保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金业环保少数股东资兴市钰坤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资兴市佳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
六、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融资金主要是为满足金业环保、金山矿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其他事宜。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金业环保、金山矿业能够利用金业环保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金业环保对相关生产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7.1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4.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33%。公司及子公司未对
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融资租赁合同》;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